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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追逃致使逃逸者意外身亡被锁陪60万你怎么看?
  2. "追逃逸者致死案"宣判,法院驳回死者家属索赔诉求,你怎么看?

追逃致使逃逸者意外身亡被锁陪60万你怎么看?

向你索赔,一点都不冤!法院都没下结论逃逸者的死亡是你造成的,你却自己承认“追逃致逃逸者死亡”!按这么说,需不需要赔六十万这么多不一定,赔钱肯定是要的了,这个有***判定,不用我们操心。你见义勇为是值得肯定的,死者儿子向你索赔也是人家的权利,无可厚非。现在关键的是要辩明逃逸者的死亡是他自己造成的,与你无关,这样才能少赔或不用赔。

"追逃逸者致死案"宣判,***驳回死者家属索赔诉求,你怎么看?

第一时间看到新闻后,笔者感到很欣慰,正义得到了伸张,并得到了法律的肯定。朱振彪终于可以先松一口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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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事情经过

2017年1月,朱振彪开车时发现一起交通事故,肇事方逃逸,朱振彪追赶肇事者,劝其自首,肇事方在逃逸过程中,自己走上铁轨被火车撞击身亡。2017年11月24日,朱振彪接到***通知,肇事者的儿子将其告上法庭,索赔60余万元。

见义勇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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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稍微有点常识的人,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都会得出正确的结论,那就是朱振彪非但没有过错,反而是一种难能可贵的“见义勇为”行为。***如朱振彪当时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,一走了之,不追肇事者的话,可能就没有后来的担惊受怕,不用受到精神上的折磨,但是被撞者有可能就真的倒在血泊中,再也醒不过来了。这就是命运的吊诡之处,这一切都在肇事者撞人后逃逸就注定了的,事实上剧情也是按照这个逻辑发展下去的。最终,肇事者因为自身原因,走上铁轨……

笔者经常强调,“见义勇为”真的不是简单的四个字,是要作出种种权衡的,一旦迈出那一步,后果就是难以预料,也是难以控制的。就像江苏沭阳一65岁老人,面对两个掉入冰冷池塘的儿童,毫不犹豫就跳进水里救人,最终两个儿童得救,自己却因体力不支而离开了这个人世。

***判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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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者没有看到完整的判决书,但是已经拜读了里面的点睛之笔,“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与死者撞火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。朱振彪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,而且属于见义勇为行为。”就这几句话,足以,给了朱振彪一个交待,没有让英雄流泪!

不过,当前这并不是终审判决,肇事者家属表示要上诉。希望广大读友继续关注此案,给英雄以支持!

***的这份判决可以说是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更重要的事对于社会的导向作用,使见义勇为者不再流血又流泪。

一、首先从法律角度看,朱振彪对于逃逸者的死亡是没有过错的,***也认定朱振彪的行为与逃逸者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。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: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:有加害行为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、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。而在本案中,朱振彪一方证明了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,就阻断了存在侵权的存在,所以,***判定不用赔偿。

二、***审理案件应该独立审判,不应该收到舆论的影响。此次***发生后,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,但是***仍能依据事实作出合法判决,这对法律,对社会都是有积极地意义的。

三、被火车撞击身亡一方应该会提起上诉,估计还会有二审。最终法律会给当事人一个公平的交代,也会给社会树立一种规范的。对于这件事,不知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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